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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6 16:43:31 发布

国立台湾科学教育馆99年辅助夜光天使科学教育活动实施计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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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99年輔助夜光天使科學教育活動實施計畫壹、緣起教育部為強化弱勢兒童之教育輔導,自97年5月份,首創「教育部推動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針對國小階段之低收入戶家庭或單親、失親、隔代教養、家境特殊亟需關懷等之弱勢家庭學童,免費提供其課後安全、愛與關懷的教育環境,促使弱勢學童獲得妥善之晚間教育照顧及參與團體活動,受到熱烈回應。本館為落實執行推廣科學教育組織執掌及普及科教服務核心價值,積極參與此計畫,期能輔助夜光天使善用本館教育資源,提供多元豐富之學習活動,特訂定本實施計畫。貳、辦理單位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二、承辦單位:花蓮縣政府、臺北縣政府、基隆市政府、宜蘭縣政府、桃園縣政府三、協辦單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臺北市立動物園參、活動內容辦理二天一夜教學活動10梯次,活動內容及行程如附表一。肆、參加對象:一、花蓮縣、臺北縣、基隆市、宜蘭縣及桃園縣申請98學年度下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經教育部核定之各據點學童。二、每據點依設置班級數,每班級帶隊老師以2名為限,每梯次含帶隊教師以70人為限。三、參與之夜光天使(學童)以未曾參加本館陽明書屋「輔助偏遠學校及弱勢學童科學教育活動」者優先,避免資源重複浪費。伍、活動經費: 一、由本館陳請教育部經費補助及尋求民間團體贊助,籌措經費後全數支應,單一梯次概算表如附表二。二、參與之夜光天使及帶隊教師免費參加。陸、各縣市分配梯次及人數:一、基隆市:一梯次,建議全市59位夜光天使及帶隊教師全數參加。二、宜蘭縣:三梯次,每梯次含帶隊教師以70人為限。三、臺北縣:二梯次,每梯次含帶隊教師以70人為限。四、花蓮縣:二梯次,每梯次含帶隊教師以70人為限。五、桃園縣:二梯次,每梯次含帶隊教師以70人為限。各縣市因故減少辦理梯次或梯次人數未達上限,由本館協調其他縣市増辦或合辦之。柒、辦理時間:一、基隆市:7月8~9日二、宜蘭縣:第一梯次7月10~11日、第二梯次7月17~18日、第三梯次7月20~21日三、臺北縣:第一梯次8月7~8日、第二梯次8月10~11日四、花蓮縣:第一梯次8月12~13日、第二梯次8月24~25日五、桃園縣:第一梯次8月26~27日、第二梯次8月28~29日捌、實施方式:一、本館函送實施計畫至基隆市等5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或家庭教育中心轉知各縣市夜光天使據點踴躍報名參與,並請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家庭教育中心協助辦理報名作業。二、各縣市申請參加活動之據點請填妥申請表(如附表三)向所在縣市教育局(處)或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報名,以報名先後為錄取依據,報名期限至6月4日或額滿為止。三、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家庭教育中心請自每梯次申請參加據點中,遴選一據點擔任該梯次承辦據點,於6月11日前將縣市內參加據點名稱及人數逕送本館,由本館接洽各梯次承辦據點後,辦理活動經費撥付。 四、完成活動之承辦據點,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檢具本館支應經費支付之原始單據(黏貼於黏貼憑證)、經費核銷檢核表(如附表四)及活動成果報告表電子檔光碟(如附表五)辦理經費核銷,並請於期限內完成核銷事宜。玖、活動權責分工事項一、縣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辦理事項:(一)協助轉知縣市內各據點踴躍參與。(二)協助辦理本活動報名作業。(三)活動辦理期間參加輔導。(四)活動期間惠請准予各據點帶隊教師公假及課務排代。二、參加據點(單位)配合辦理事項:參與本項活動單位,應於出發前自行辦妥下列事項:(一)租用交通車:參與本項活動單位,應自行僱用交通車作為活動中所有行程之交通工具。(二)保險:應於出發前辦妥保險相關事宜。(三)製作識別證:請自行製作統一之識別證件,以作為活動期間身分識別,並將參加人員保險名冊提供本館備查。(四)分配住宿房間:請依本館提供之住宿房號自行分配房間。(五)訂餐、安排飲水:請自行安排活動期程每日膳食,並於出發前完成活動飲水準備事宜。三、本館辦理事項(一)聘任講師:自然觀察課程,由本館聘請講師。(二)安排預約導覽:參觀本館各項展覽、小油坑、陽明書屋中興賓館及臺北市立動物園由本館辦理預約導覽事宜。(三)協助安排預訂膳食:參加學校活動用餐事宜,本館協助辦理預訂。拾、其他注意事項一、参與本項活動之學校或團體,於活動進行期間,請帶隊教師協助督促學生注意安全、謹守秩序與本館有關規定,並配合本館服務人員之輔導。 二、有關活動計畫各項細節與規定如有疑問,請向本館承辦人員洽詢。(本館聯繫電話請撥02-66101234轉1520楊先生)。拾壹、預期效益一、輔助近700位夜光天使(學童)參與科學教育活動,扶助學童增強其生活科學教育專業智能,豐富其書本外之科學學習經驗。二、擴展學童生活視野,使其更具生涯規劃之認知與能力,體驗到科技與生活結合的奧妙,進而激發對科學探究的興趣。三、藉由團體活動,促進學童人際關係,提升自我照顧能力。拾貳、附表附表一二天一夜活動行程表附表二二天一夜活動經費概算表附表三活動申請表附表四經費核銷檢核表附表五99年輔助夜光天使科學教育活動成果報告表 附表一活動行程表第一天時間活動內容地點11:00~12:00科教館常設展科教館12:00~13:00午餐科教館13:00~16:30科教館特展、3D或4D觀賞影片、常設展自由探索科教館活動時本館無特展則安排常設展自由探索16:30~17:30車程回陽明書屋17:30~18:30晚餐陽明書屋18:30~20:30夜間自然觀察課程陽明書屋21:00盥洗就寢陽明書屋(學員宿舍)第二天時間活動內容地點06:30~07:30起床盥洗&收拾行李陽明書屋07:30~08:00早餐陽明書屋08:00~10:30陽明山火山地形課程及步道巡禮陽明山小油坑10:30~11:00車程回陽明書屋11:00~12:00參觀中興賓館陽明書屋12:00~12:40午餐陽明書屋12:40~13:30車程前往臺北市立動物園13:30~16:30參觀臺北市立動物園臺北市立動物園16:30~賦歸 附表二單一梯次經費概算表項目單價(元)數量總價(元)說明車資11,000444,000每日編列2車,每車11,000元,計2日含稅及小費、過路費膳食費   早餐50804,000含館方人員10名(依講師、清潔、服務人員人數覈實訂購)午餐8016012,8002天午餐,含館方人員10名(依講師、清潔、服務人員人數覈實訂購)晚餐80806,400含館方人員10名(依講師、清潔、服務人員人數覈實訂購)講師費6,40016,400講師費1,600元/時保險費100707,000桶裝水20051,000門票30802,400雜支4,00014,000包含印刷、郵電及其他耗材等合計  88,00010梯次計需新台幣88萬元整 附表三99年輔助夜光天使科學教育活動申請表請詳實填列下述各項資料,經相關人員核章後,向各縣市教育局或家庭教育中心報名參加活動日期99年月日至日單位名稱(全銜)師生人數(請註明教師人數與學生人數)總人數學生人數教師人數年級(如有不同年級,請註明各年級學生人數)年級年級年級帶隊教師(人員)姓名1.2.3.4.5.聯絡人姓名聯絡人電話公:手機:傳真:聯絡人email聯絡人:單位主管:單位首長: 附表四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教活動參與(承辦)單位經費核銷檢核表檢核處(請打勾)項次檢核項目備註符合未符合1憑證編號欄請依序編號001、002、003…或1、2、3…請勿編列1、1-1、1-2、2…2預算科目請填工作計畫名稱(即代收款或代辦經費)本館無補助款預算編列,請勿填寫補助款或出現補助2字3核定經費以原核定之概算表為準,各項目不得勻支或流用,結餘款請開立支票連同原始憑證一併繳回,本館抬頭: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4單據請黏貼整齊,並經學校相關人員核章,請勿漏蓋,並注意騎縫章5單據抬頭名稱必須有學校的名稱及統編(二聯式手開發票不用統編),並請填寫日期,注意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6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要注意商家印章必須有其統一編號及蓋負責人私章(不需寫學校統編,但需寫學校名稱),並注意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7電子式發票上如沒有品名時請承辦人員自行填寫,承辦人需蓋上職章,並寫學校名稱及統編。8膳食費單據請寫明日期及餐別,例7/1午餐、7/1晚餐、7/2早餐…9黏貼憑證需為原始憑證正本,請勿以影本替代本檢核表請勾稽後連同憑證一併寄回承辦人單位主管會計機關首長 附表五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99年輔助夜光天使科學教育活動成果報告表一、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二、參與單位:三、辦理日期:四、參與人數:五、活動內容:六、活動建議:1.優點:2.缺點:七、附件(活動照片及至少2份學童學習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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